1.事實發生日:100/03/31
2.公司名稱: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關係企業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證交所100年1月14日臺證治字第1001800122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與亞太工商聯公司之合建案自九十九年八月至一百年三月止進行土地
容積移轉、與法國建築師簽訂設計合約及都市設計審議幹事會議審查。
(2)本案自簽約至一百年三月止已支付款項計:
a.保證金20億元部份:目前已支付第一期至第三期,合計已付金額17億元。
b.土地容積移轉部份:合計買賣金額881,250仟元並已支付完畢。
c.國外建築設計費、綠建築、燈光、交評及結構設計等相關設計費用,
共計38,768仟元。
(3)截至一百年第一季止,該合建案仍處都市設計審查與設計修正階段,本案已於
九十九年十二月向台北市政府申請都市設計審議,待審議通過,預計於一百年
十一月取得建築執照後開始興建。
(4)本案預計至一百年十一月止需支付建築師設計費、景觀、燈光、公設裝修設計
、風洞試驗、結構設計、地質鑽探及消防等相關費用,預計約94,322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