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9/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亞太工商聯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6355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合建案業務所需,
依合建契約書第十一條第七項約定向本公司預支第三期合建保證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1.提供大股東股票12,384仟股設定質權為擔保。
2.提供4億元公司本票。
(2)價值(仟元):186945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9736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51868
5.計息方式:
按本公司銀行團指標利率(係按二年郵政儲金機動利率加碼1.60
%計算),於首次動用日後之次月起,按月於每月五日核算利息
支付本公司。
6.還款之:
(1)條件:
於亞太合建案銀行融資取得完成信託過戶。
(2)日期:
不適用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0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1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合建契約書規定預支第三期合建保證金,係依業務之所需,
本公司為求謹慎,仍依資金貸與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