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座落花蓮縣壽豐鄉中坑段370等地號9筆及花蓮縣壽豐鄉牛山段4等地號53筆,
面積共計355,642.79平方公尺
2.事實發生日:99/3/5~99/3/5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座落花蓮縣壽豐鄉中坑段370等地號9筆及花蓮縣壽豐鄉牛山段4等地號53筆,
面積共計355,642.79平方公尺,交易總金額為新台幣肆仟陸拾貳萬貳仟玖佰肆拾參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花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之公司,持股比例30%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本公司積極發展多角化及不動產投資開發經營業務,拍賣之土地可符合本公司
經營政策目的,又花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之公司,該公司辦理
所屬土地拍賣對象為該公司股東,因此本公司恰可參與花東公司本次內部股東
拍賣之機會.
前次移轉所有人為黃正一先生,與花東公司及本公司均非闗係人,
花東公司原取得日期為民國85年10月30日及92年5月19日;
取得價格為新台幣363,565,057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無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第一期款:新台幣壹仟貳佰壹拾捌萬陸仟捌佰捌拾參元整,於簽訂買賣契約時支付,
第二期款:新台幣貳仟捌佰肆拾參萬陸仟陸拾元整,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完竣時支付。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股東內部拍賣投標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泛亞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59,170,069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莊光敏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5)北市估字第00008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有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積極發展多角化及不動產投資開發經營業務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