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 重大訊息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公告申報

股票代號:2511 太子
發布時間:2011-08-24
主旨: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公告申報
1.事實發生日:100/08/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高雄市仁武區霞海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無關係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4969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95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0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5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業務往來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 5.計息方式: 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之平均利率並按月計息,如遇特殊情形, 得經董事會同意後,依實際狀況予以調整。 6.還款之: (1)條件: 待重劃完成後依等值抵費地面積償還代墊費用 (2)日期: 待重劃完成後依等值抵費地面積償還代墊費用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36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7.5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欄位(3)資金貸與之限額說明如下: 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第三條,對單一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 如係有業務往來者,每ㄧ公司不得超過新台幣15億元正,惟不得超過 業務往來金額。 2.本公司與該重劃會合約金額為849690仟元,擬於100年9月辦理追加合約, 追加後合約金額為14億元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