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約種類:協議書
2.事實發生日:93/4/29~93/4/29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李隆廣為本公司董事長;另一地主陳得水非關係人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
就龍潭銅鑼圈段67等30筆地號合作興建住宅,土地用途變更後, 本公司優先取得分期開發興建權利,惟土地用途變更費用由本公司先行支付,倘雙方往後未能繼續開發時,將由地主返還本公司代墊之費用並加計利息(法定5%)或將上述金額換算價值相當之面積於本公司要求後7日內移轉於本公司.
5.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及其估價結果(自地委建者不適用,另估價結果應包
含對契約合作方式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不適用
6.取得之具體目的:
擬共同合作興建
7.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8.估價之標的物:
不適用
9.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0.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或特定價格:否
11.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2.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3.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註一、其他約定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
特殊約定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