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章啟光-董事長、章民強-董事、章啟明
-董事、孫永宏-董事、苑竣唐-董事、馬鴻榮-董事、加百列(股)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依原案投票(不含迴避董事)
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1)章啟光-董事長
(2)章啟明-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1)A.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務重慶
有限公司-董事長、B.重慶西部奧特萊斯品牌折扣商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北京太運大廈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A.重慶北部新區經開園北區奧特萊斯路1號、
B.重慶北部新區經開園北區奧特萊斯路1號(2)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北大街133號
B1-7F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A.不動產.辦公室.商舖.公寓出租、
B.房屋租賃(2)在規劃範圍內對綜合商業設施進行建築、經營及其他物業管理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