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國軍英雄館(台北市長沙街1段20號七樓凱旋廳),上午九時正。
4.召集事由:(1)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九十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九十九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4)九十九度決算表冊承認案。
(5)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表討論案。
(6)修改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討論案。
(7)修改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討論案。
(8)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9)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討論案。
(10)其他議案(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2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茲因最後過戶日100年4月23日適逢星期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
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民國100年4月22日(星期五)下午4:30分前親臨或以
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民生東路1段
51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0年4月23日(最後過戶日)郵
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本次100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
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凡欲辦理提
案之股東,請於100年4月18日至4月27日止(現場或郵件均需於受理期間內送
達者為限),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本公司董事會備查及回覆結果。
(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郵件寄送達本公司
台北市民生東路3段49號16樓))。
(三)股東如於受理期間提出議案,將另提請董事會審查,如逾越提案期間提出
,即不列入股東會議案,並不再送請董事會審查,如蒙審議通過,
即依規定辦理後續各項公告、申報等相關作業。
(四)為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
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
許可。本公司董事(含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或由法人指派代表人擔任董事者)
.改派代表人時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
任董事之行為,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擬解除其競業禁止。
另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間係該日為黃道吉日及各董事均能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