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3/10
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九十二年股東常會會中決議通過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00股
,並授權董事會視公司資金需求於一年內分次私募。本公司業已辦理四次私募
增資,計發行新股255,000,000股。
二、為充實營運資金,擬訂第五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5,000,000股,以九十三
年三月九日為定價基準日,參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
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發行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
六‧七元,私募金額為新台幣三億一百五十萬元。
三、股款募集時間:九十三年三月十日至九十三年四月八日。
四、增資基準日:以股款收足日為增資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