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12/23
2.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九十二年股東常會會中決議通過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00股,
並授權董事會視公司資金實際需求一年內分次私募。本公司業已辦理二次私募
增資,計發行新股110,000,000股。
二、為充實營運資金,擬訂第三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90,000,000股,以九十
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為定價基準日,參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
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發行價格訂為每股新
台幣四元,私募金額為新台幣七億六千萬元。
三、股款募集時間: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至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四、增資基準日:以股款收足日為增資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