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10/28
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九十二年股東常會會中決議通過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00,000,000股,並授權董事會視公司資金實際需求一年內分次私募。
二、為充實營運資金,擬訂第二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70,000,000股
,以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為定價基準日,參考「中華民國證券商
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規定,發行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四元,私募金額為新台幣二億八千
萬元。
三、股款募集時間:自九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至九十二年十一月十日。
四、增資基準日:以股款收足日為增資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