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6/20
2.發生緣由:(一)
1.本公司92年股東常會會中通過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00,000,000股
,並授權董事會視公司資金實際需求一年內分次私募。
2.董事會決議擬訂第一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0,000,000股,以92
年6月20日為定價基準日,參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
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發行價格訂
為每股新台幣2.8元,私募金額為168,000,000元。
3.訂定九十二年六月二十日為增資基準日。
(二)
1.本次私募股票之應募人均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對象如下:
2.應募人 增資股數 繳款金額
承啟有限公司 40,000,000 112,000,000
漢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28,000,000
陳敏賢 10,000,000 28,000,000
3.以上應募人依公司法第一五六條第五項或第二七二但書規定,以非現
金之方式出資,採以債作股方式出資。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