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5/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龍森、(2)董事:蔣重光、(3)董事:梁興國、(4)董事:黃天立、
(5)董事:蔣念祖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龍森先生擔任:(a)Blackhorse AssetManagement董事、(b)Blackhorse
Early-Stage Technology Fund董事、(c)Blackhorse Emerging
Enterprises Fund董事、(d)Blackhorse Enhanced Vietnam Inc.董事、
(e)UltraChip Inc.董事、(f)Ligitek Photovoltaic Co.Ltd.董事、
(g)AniCa Corp.董事。
(2)蔣重光先生擔任:(a)信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b)耀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長、(c)匯智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3)梁興國先生擔任:(a)新復興微波通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監察人、(b)立碁
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獨立監察人、(c)綠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d)創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策略長。
(4)黃天立先生擔任廣信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蔣念祖先生擔任優網通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