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4/12
2.契約相對人:
承銷機構:Th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受託機構:The Bank of New York,London Branch。
代理機構:The Bank of New York,London Branch。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2/04/15-97/04/15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簽訂ECB承銷合約、受託合約、代理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預定92/04/15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
挹注長期性營運資金,對公司中長期營運與發展有助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1.挹注長期性營運資金,保持良好之短期流動性並提高短期償債能力。
2.藉由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提昇國際知名度。
3.降低匯率變動風險。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