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6/0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華新科技(香港)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資金貸與人開曼華新科技有限公司
2.華新科技(香港)公司為開曼華新科技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45671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4709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88254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2963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為華新科技(香港)公司營運週轉需求
(1)公司名稱:華新科技(香港)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資金貸與人華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華新科技(香港)公司與華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同為開曼華新科技有限
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81578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764868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9418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5904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為華新科技(香港)公司營運週轉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保證票(本票)
(2)價值(仟元):117672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86714
5.計息方式:
自借款日起,以年利率2%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並將視該公司資金狀況於一年內得隨時要求其
提早全部或部份償還。
(2)日期:
自借款日(預計為100年6月)起一年到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94533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5.5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開曼華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百分之百持股之華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擬分別於100年6月將資金貸華新科技(香港)公司美金3,000萬元及美金1,000萬元正,
以供其營運週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