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0/11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交法四十三條之六相關規定擇定特定人。
3.私募股數:29,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124,120,000元
6.私募價格:新台幣4.28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其轉讓需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辦理外,其權利義務與
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次私募之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預期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
長,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價依據:
1.本公司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以不得低於前項計算結果之六成為依據。
3.本公司以99年10月11日為定價日,依據前項說明計算後,決議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
日(即99年8月27日至99年10月8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參考價)為7.10元。故私募價格定為:
4.28元(本次私募發行價格為前述參考價格之60.28%訂定)
(2)私募訂價日:99/10/11
(3)私募普通股款期間:99/10/11至99/10/25
(4)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9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