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劉深基
董事: 劉深鏗
董事: 周春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以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及全體出席股東表決權
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 劉深基
董事: 劉深鏗
董事: 周春切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劉深基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長
深圳市立昇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深鏗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立昇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
周春切
深圳市立昇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第一工業區興業一路60號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第一工業區興業一路60號
深圳市立昇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第一工業區華源小區B棟第二層B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漢平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雷射唱盤及傳統式唱盤之生產、銷售及研發業務
漢池電子(深圳)有限公司:雷射唱盤及傳統式唱盤之生產、銷售及研發業務
深圳市立昇貿易有限公司:燈光音響器材、電子產品批發、進出口及相關配套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上述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事業,其投資損益皆依規定認列。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