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8/04
2.減資基準日:99/08/06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不適用
4.換發股票基準日:不適用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不適用
6.新股預計上市日: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99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200,000,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
20,00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9年7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7361
號函核准。
(2)前項減資20,000,000股,按照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約換發800股(即每仟股約
減少20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由本公司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
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本公司股份將採無實體發行,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
盤價承購之。
(3)本公司99年8月4日董事會決議訂定99年8月6日為減資基準日,並向經濟部申請資本額
變更登記。
(4)減資基準日後,俟呈奉經濟部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另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司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計畫,俟其核備後,將召開董事會決議減資換股基
準日,辦理舊股換發新股作業及新股預計上市日期等事宜,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