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The district court of 's-Hertogenbosch.
2.事實發生日:94/03/1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一、本公司與CPS Europe B.V.(以下簡稱CPS)因請求給付軟體設計
開發費用之爭議,CPS Europe B.V.於荷蘭地方法院對本公司提起訴
訟(即本訴),要求本公司賠償該公司尚未支付之軟體設計開發費用及
後續可能損失;本公司則反訴請求該公司因未能依合約按時完成本公
司委託設計之產品(延遲14個月),導致本公司產品開發延宕及衍生之損
失。
二、CPS公司向荷蘭地方法院就上述事項提起訴訟,並已於初審判決
CPS事證不足,CPS不服判決向荷蘭高等法院提起上訴,經高等法院目
前裁定本公司需先提供三十萬歐元銀行保證,並安排於四月上旬開庭
審理本案。
4.處理過程:本公司委由律師循司法程序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暫不適用。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依荷蘭高等法院裁定需先提供三十萬歐元銀行保證,以免遭該
公司假處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