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93/06/15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92年度盈餘分配案經93年6月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分配現金股利0.8元,依公司發行股數57,424,705股計算(已扣除庫藏股61,000股),
共計發放現金股利$45,939,764元整。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現金股利每股0.83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全捨)。
4.變更原因:因第一次買回公司股份至93年5月28日止已買回2,654,000股,累積已買回
2,654,000股;另本公司九十二年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提出換發公司債
張數共計1張,債券總面額為新台幣100,000元,依轉換價格21.63元計算,可轉換本公司
普通股計4,623股。截至93年6月14日,本公司已發行流通在外股份總數為54,836,328股
(已扣除庫藏股2,654,000股)。
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92年度現金股利發放,擬定於93年8月2日以匯款或以
「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
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