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6/0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發放0.2元之股票股利及0.8元現金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以九十一年度盈餘發放現金股息新台幣肆仟壹佰捌拾壹萬陸仟元(每股配發現金0.8
元),另以盈餘新台幣壹仟捌佰肆拾伍萬肆仟元﹙含員工紅利捌佰萬元﹚辦理增資,共計
發行新股壹佰捌拾肆萬伍仟肆佰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經奉財政部證券暨管理
委員會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台財證一字第○九二○一二三三○八號函核准在案。股東
紅利轉增資部份,係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貳拾
股。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讓湊足整股,若未辦理併湊
者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發現金,其餘股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承購。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一、除權除息交易日:92/06/19
二、除權除息基準日:92/06/27
三、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2/06/19~92/06/27
四、股票最後過戶日:91/06/20
五、現金股利發放日:91/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