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6/2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發放1元之股票股利及0.3元現金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七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九十年度可分配盈餘中
提撥新台幣伍仟伍佰柒拾萬元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含員工紅利新台幣玖佰萬元),
發行普通股股票伍佰伍拾柒萬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業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九十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台財證一字第○九一○一三四六○八號函通知增資發行新股申報
生效在案。股東紅利轉增資部份,係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
股無償配發壹佰股。本次增資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可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讓湊足整股,若未辦理併湊者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按面額折發現金,其餘股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
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一、除權除息交易日:91/07/16
二、除權除息基準日:91/07/22
三、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1/07/18~91/07/22
四、股票最後過戶日:91/07/17
五、現金股利發放日:91/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