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方敏清
(2)方敏宗
(3)方鴻榮
(4)方淑娟
(5)莊國琛(金茂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6)鍾運輝(金茂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方敏清,董事
(2)方敏宗,董事
(3)鍾運輝,董事
(4)莊國琛,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 方敏清
強茂電子(無錫)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蘇州群鑫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 方敏宗
強茂電子(無錫)有限公司董事
蘇州群鑫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威銓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3)董事 莊國琛
強茂電子(無錫)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威銓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4)董事 鍾運輝
蘇州群鑫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深圳威銓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強茂電子(無錫)有限公司:江蘇省無錫高新技術開發區漢江路8號
蘇州群鑫電子有限公司:江蘇省蘇州新區長江路568號
深圳威銓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龍崗區平湖鎮富民工業區20幢1-3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整流二極體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係為本公司之轉投資公司,
將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