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25
2.公司名稱:強茂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06月14日董事會通過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增資股款募足
期限三個月至99年11月27日止,並於99年06月14日去函證期局提出申
請一案,已於99年06月25日接獲證期局核准函。
6.因應措施:有關現金增資相關日期及事宜,將另行召開董事會決議,並重新公
告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決定延後增資發行新股募集期限,若有原股東、員工
或投資人因此而權益受損部分,可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向本公司主張權利受損之
金額,若經確認無誤,本公司及負責人願負相關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