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茂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強茂四)行使賣回權 相關事宜。

股票代號:2481 強茂
發布時間:2010-04-21
主旨:公告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強茂四)行使賣回權 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99/04/21 2.公司名稱:強茂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第二十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於文件送達時即生效力),要求發行公司以債券面額加計利息 補償金將其持有之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滿二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 面額之4.040%。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99年06月06日。 (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 99年05月08日至99年06月06日止(茲因6月6日適逢星期例假日, 最後期限提前至99年6月4日)。 (四)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無 (五)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六)債券已存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 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99年05月08日)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 (99年06月06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