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12/12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 1,746,599千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自93年12月13日至94年2月12日止二個月。
6.預定買回之數量:2,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3元至22元間,
若市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本公司得繼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委託證券商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約1.4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N/A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N/A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N/A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經93年12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九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
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
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二佰萬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45%,且買回股份
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2.2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
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五人均同意
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承銷商認為大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
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且對該公司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
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等狀況並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