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9/0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大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截至各
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
,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
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
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
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
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
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四)所述,大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
資,其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投資損益之認列係以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
財務報表,作為認列損益之基礎,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已認列之投資
(損)益分別為(23,319)千元及5,834千元,及聯屬公司間銷貨之未實現銷貨毛利分別
為11,135千元及3,541千元,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390,650千元及
240,941千元、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毛利之遞延貸項分別為33,161千元及16,297千
元、累積換算調整數分別為9,265千元及14,740千元。另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二)
所述之「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依第二段所述之
查核程序予以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各項金額於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若經會計師查核後
,對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
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
製,足以允當表達大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
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三年及九十二年上半年度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
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有
關長期股權投資之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未經查核外,該等明細表係依據前段所述之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其與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有關之內容。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簽證會計師:吳清堅、張嘉信
核閱或查核日期:930809
原證期會核 (90)台財證(六)第166967號
准簽證文號:(88)台財證(六)第18311 號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