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0/03/2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林於晃總經理、曾佳榮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不影響公司業務成長前提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林於晃及曾佳榮因利害關係迴避
外,其餘出席董事皆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林於晃執行董事、曾佳榮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四川錦岳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林於晃、總經理曾佳榮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四川省遂寧市創新工業園區機場南路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設計、開發、生產經營精沖模、新型電子元器件、並提供相關的技術諮詢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四川錦岳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鉅祥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100%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