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11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予本公司員工而買回。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本公司依法可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671,442仟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預計自九十三年八月十二日至九十三年十月十一日止。
6.預定買回之數量:2,000仟股。
7.買回區間價格:預計買回之每股價格為新台幣14元至新台幣31元,但若股價已低於
此區間價格之下限,仍得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3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數量:255,000股、金額:6,057,689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本公司於九十二年四月七日至九十二年六月六日止共計買回2,020仟股,
已於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全數轉讓予員工。
(2)九十三年六月四日至八月三日止買回255仟股,目前尚未轉讓予員工。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九十三年八月十一日董事會議紀錄。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
讓辦法: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辦法之轉讓期間為自買回股份執行完畢起三年內一次或
分次轉讓予員工,每股轉讓價格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該平均價格
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時,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為轉讓價格
,惟在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得按發行股份比例調整。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本公司之買回股份
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34%,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大華證券承銷商評估鉅祥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尚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