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7/19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以股東股利新台幣70,487,500元、員工紅利新台幣14,000,000元轉增資
發行普通股股票8,448,7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本次發行總額新台幣
84,487,500元;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於
九十三年七月五日申報生效,並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九十三年
七月五日證期一字第○九三○一二九五四九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有關規定擬訂增資基準日等有關事宜如下:
(1)九十三年八月四日為除權交易日(即當日買進無權參與配股)。
(2)九十三年八月五日為股票最後過戶日期。
(3)九十三年八月六日至八月十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日。
(4)九十三年八月十日為除權配股基準日。
(三)本次盈餘轉增資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
股無償配發50.0906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以分派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四)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五)本次發行新股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各股東,屆時當另行
公告並分函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