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0/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大里區成功路51巷20號(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2) 九十九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金額。
(4) 九十九年度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
(5) 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及執行情形。
(二)承認事項:
(1) 九十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九十九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0/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0/06/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
(二)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0年
4月25日17時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
100年4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
辦理過戶手續。
(三)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
於民國100年4月18日起至民國100年4月2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
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0年4月27日17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
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中市大里區成功路51巷20號 股務室,電話:(04)2492-5858)
(四)其他應公告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
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
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分機6301~6306)。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
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
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
行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
(電話:02-25048125)。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
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
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