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縣大里市成功路51巷20號(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樓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
(2) 九十八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
(3) 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金額。
(4) 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及執行情形。
(二)承認事項:
(1) 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九十八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
(2)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
(3) 修訂「背書保證處理辦法」。
(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
(二)辦理過戶方式:因最後過戶日99年4月24日適逢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
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提前於民國99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16時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
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99年4月24日(最後過戶日)
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
戶者,本公司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三)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
擬訂於民國99年4月16日起至民國99年4月2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
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99年4月26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
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中縣大里市成功路51巷20號 股務室,電話:(04)2492-5858)
(四)其他應公告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5048125)。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
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
(5 月14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中縣大里市成功路
51巷20號),電話:(04)2492-5858,並副知證基會。
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