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2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經九十三年
六月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未分配盈餘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90,238,200
元及員工紅利1,981,800元,合計新台幣92,220,000元
轉增資發行新股9,222,000股,每股面額十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八月五日金管證一字
第093013494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茲訂於九十三年十月五日為除權配股基準日,
自九十三年十月一日起至九十三年十月五日止停止股票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