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7/2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經九十二年
六月二十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未分配盈餘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53,920,000
元及員工紅利3,000,000元及資本公積47,360,000元,合計新台幣204,280,000元
轉增資發行新股20,428,000股,每股面額十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七月十六日台財證
一字第○九二○一三一八三三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擬定於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為增資暨除權基準日,自九十二年八月十八日至八月二十二日停止股票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