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4/03/2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一)股東紅利,每股擬分配股票股利0.2元及現金股利0.2元
(1)現金股利:提撥新台幣13,737,895元,每股配發0.2元,俟94年股東常會決議後
,由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分派之。
(2)股票股利:提撥新台幣13,737,900元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俟94年
股東常會決議後,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基準日配發。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94年3月28日)已發行股份總數為69,489 475股,扣除已持有之
庫藏股 800,000股,實際參與本次股東股利分配之股份為68,689,475股。若本公司於
分配股利基準日前,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轉讓(或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
股轉讓、轉換或註銷,可轉換公司債債權人執行轉換權利或員工依員工認股權憑證之
認股辦法執行認股權利,造成流通在外股數發生變動,致每股應分配股利發生變動,
授權董事長決議辦理。
(二)員工紅利2,389,200元,其中1,194,600元轉增資。
(三)董監酬勞0元。
(四)擬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後之設算基本每股盈餘為0.49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按董事會決議日(94年3月28日)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68,689,475股計算,擬自資本公
積中屬86年度現金增資溢價提撥新台幣6,868,950元轉作資本,發行新股686,895股,
每股面額10元,以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0股。
嗣後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有所變動時,授權董事長依本次資本公積轉增資金額,
按配股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份,調整股東每股配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