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0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臺灣工業銀行、臺灣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華南商業銀行、全國農業金庫、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日盛國際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大眾商業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至屆滿五年之日止。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總額度:新台幣壹拾億元整。
額度內容說明:
(1)甲項中期放款:新台幣3億元,得分次動用,但不得循環動用。
(2)乙項中期放款:新台幣7億元,得分次動用,並得循環動用。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不得低於150%。
(2)負債比率【負債/有形淨值】不得高於125%。
(3)利息保障倍數【(稅前淨利+利息費用+折舊與攤銷)/利息費用】不得低於300%。
(4)有形淨值:即淨值減去無形資產後之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貳拾億元。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充實營運資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