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股利317,027,370元(每仟股分配新台幣2,000元)俟經
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屆時並另行公告。
(2)本年度於配息基準日前,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員工認股權、
將庫藏股轉讓給員工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就實際流通在外股數,全權調整配息率。
(3)現金股利計算不足一元之畸零款之合計數,轉入本公司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