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3/06/15
2.重要決議事項:
(一)通過承認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
(二)通過承認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通過公司章程修定案。
(四)通過盈餘及員工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1.盈餘轉增資部份,擬自九十二年度盈餘提撥股東紅利48,837,300元及
員工紅利3,799,500元轉增資,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以發行新股方
式辦理增資,計發行記名普通股5,263,68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
2.資本公積轉增資部份,擬自現金增資溢價轉列資本公積金額中,提
撥32,558,200元轉作資本,發行3,255,82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
3.本次股東紅利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之配股方式,按除權配股基
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股東紅利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60股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40股。
本案俟股東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基準日,並
依該日之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股率配發,並呈主管機關核准依規
定辦理。
(五)通過「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六)選舉董事及監察人案:
新任董事: 梁茂生、梁茂忠、簡進土、呂芳燿、葉勝發。
新任監察人:梁武舜、李基永、何如祥。
(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年度財務報表之承認﹝請輸入是或否﹞: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董監事任期自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起至九十六年六月
十四日止,任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