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7/17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7/1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配發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4元
(2)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股東紅利轉增資每股無償配發0.4元
資本公積轉增資每股無償配發0.2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91年度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奉
財政部證期會(92)台財證(一)字第0920130574號函核准在案。
茲訂定
(1)除權除息交易日:92年8月7日
(2)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2年8月11日至92年8月15日
(3)配息及配股基準日:9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