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06/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總經理 吳耀民; 財務長 王茂榮
副總經理 林英文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大陸地區經營同類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總經理 吳耀民;
財務長 王茂榮;副總經理 林英文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冠西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之法人代表:吳耀民 董事:吳耀民 王茂榮 林英文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市周市鎮青陽北路33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新型電子元器件加工裝配製造,銷售自產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冠西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轉投資
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之公司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