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6/18
2.發生緣由: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基準日及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日期。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92年5月21日股東常會通過九十一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計新台幣
128,966,650元,發行新股12,896,665股,業於92年6月12日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
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一字第09201259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擬訂定92年7月22日為
除權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2年7月18日至92年7月22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2)為配合本公司除權配股停止過戶作業,本公司所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
公司債(麗臺一),依其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自92年6月26日至92年7月
22日暫停受理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