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1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每壹股配發
現金股利1.0元及股票股利0.5元(即每壹仟股配發50股)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金管證一字第0930133950號函核准在案.
2.除權及除息基準日:九十三年九月五日.
3.最後過戶日:九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4.停止過戶期間:九十三年九月一日至九十三年九月五日
5.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6.現金股利發放日期:九十三年十月十五日.
7.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
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