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22
2.公司名稱: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例行性會議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通過本公司99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案,擬於剩餘期間內不繼續辦理案。
(2)通過對子公司K Laser China Group Holding Co., Limited之銀行借款額度保證案。
(3)通過本公司間接投資東莞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案。
(4)通過對子公司無錫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之銀行借款額度保證案。
(5)通過本公司銀行借款額度案。
(6)通過本公司董事會就提名獨立董事資格進行審查案。
(7)通過本公司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
(8)通過本公司擬以私募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9)通過擬透過子公司K Laser China Group Co., Ltd.間接投資中國湖南永安包裝材料
有限公司約新台幣250,000仟元案。
(10)通過本公司擬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
(11)通過增訂本公司民國100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