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人董事奇美實業(股)公司代表人:梁以磐先生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任期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1)解除法人董事奇美實業(股)公司擔任奇美材料科技(股)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
(2)解除法人董事奇美實業(股)公司擔任奇力光電(股)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
(3)解除法人董事奇美實業(股)公司擔任鉑京光電(股)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
(4)解除法人董事奇美實業(股)公司擔任奇菱科技(股)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
(5)解除法人董事奇美實業(股)公司擔任奇美電子(股)公司董事之競業禁止
(6)解除法人董事奇美實業(股)公司指派人梁以磐先生擔任奇美實業(股)公司資深副總
之競業禁止
(7)解除法人董事奇美實業(股)公司代表人梁以磐先生擔任奇美材料科技(股)公司董事
及總經理之競業禁止
(8)解除法人董事奇美實業(股)公司代表人梁以磐先生擔任奇美材料科技(薩摩亞)有限
公司董事長之競業禁止
(9)解除法人董事奇美實業(股)公司代表人梁以磐先生擔任至寶有限公司董事長之競業
禁止
(10)解除法人董事奇美實業(股)公司代表人梁以磐先生擔任寧波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法人董事奇美實業(股)公司代表人梁以磐先生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寧波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寧波出口加工區阿里山路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平版顯示器(TFT-LCD)製造過程中所用偏光膜(板)、光學功能膜及光學補償膜及其相關
材料之開發、生產、買賣和技術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