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新台幣52,257,932元(即每股配發0.35元)。
如嗣後本公司已發行且流通在外股份數量,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轉換
及註銷,可轉換公司債債權人執行轉換權利及員工依認股權證之認股辦法執行認股權
利等因素,致使股東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九十八年度合併營收為新台幣2,942,686仟元,稅後淨利及每股盈餘為新台幣
92,527仟元及新台幣0.69元。
(2)擬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4,019,841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1,148,526元。
(3)依公司章程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9,252,695元,分配後含以前年度
剩餘未分配盈餘為新台幣158,146,7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