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0/01
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轉上市時承諾事項暨後續執行情形
3.因應措施:
承諾事項一:本公司承諾於上市掛牌後繼續執行於88年7月26日出具承諾
自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掛牌日起5年內,對直接投資香港豐國電子有限公
司,香港豐國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及間接投資信華科技(廈門)有限公司之股
權不低於51%。
執行情形:本公司自上櫃掛牌日民國88年10月4日起截至民國93年10月01日
為止,對上述3家直接持有及間接持有之子公司股權皆達99.99%,預計93年
10月3日上市櫃屆滿5年時,持股仍將達99.99%。
承諾事項二:本公司承諾為增進董事會獨立執行職務之功能。承諾於上市掛
牌後一年內召開股東會,選任外部董事席次二人。
執行情況:本公司於91年6月10日股東常會中增補選董事及監察人,新增兩位
外部董事羅吉鴻先生及葉森先生,已符合承諾事項。93年6月15日本公司董監
事任期屆滿改選,除現任外部董事羅吉鴻先生外,新增獨立董事黃文治先生
及獨立監察人葉日崧先生。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