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敦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
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
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
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
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
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
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
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
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5所述,敦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
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分別
為新台幣1,926,623仟元及新台幣1,690,383仟元,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
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相關之投資收益分
別為新台幣166,003仟元及新台幣69,818仟元,係以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
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為依據。又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被投資公司
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查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查
核,對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及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被投資公司相
關資訊未經會計師查核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敦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
況,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
三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