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義隆電子,安華高科技,美國
聖荷西聯邦地方法院,5:04-cv-05385-jw
2.事實發生日:99/12/1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這件專利爭訟是由安捷倫(Agilent Technologies)於 2004年
12月間於美國聖荷西聯邦地方法院提起, 其主張義隆電子之OM01與 OM02兩項光學滑
鼠感測器產品侵害安捷倫之美國第6,433,780號專利權(簡稱第780號專利權)以及美國第
5,786,804號專利權(簡稱第804號專利權)兩項專利權。於2005年底安捷倫將其光學產品
事業群分出成立安華高 (Avago Technologies)。安華高亦以第780號專利權之對應的
台灣專利權於台灣對義隆電子提起專利訴訟。2008年8月美國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詹姆士
‧維爾(James Ware)對安華高所主張的第804號專利權的權利請求項判決無效,後於
2009年4月間陪審團作出裁決,認為義隆電子的光學滑鼠感測控制器並未侵害該第780號
專利權,惟嗣後法院卻撤銷該陪審團裁決而決定重開審訊程序。2010年11月台灣新竹地
方法院判決與安華高間之專利侵權訴訟義隆電子勝訴。
4.處理過程:此次雙方和解後,不僅解決了雙方於美國與台灣兩地皆纏訟多年之專利爭訟
,義隆電子更為其自身與廣大之客戶群就其OM01與 OM02兩項光學滑鼠感測器產品爭得
第780號專利權及第804號專利權之保護。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依重大訊息相關規定公告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