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義隆電子和蘇州
瀚瑞微電子,大陸蘇州中級人民法院(2010)蘇中知民初字第0129號
2.事實發生日:99/05/20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義隆電子於民國99年1月8日在美國內華達州地方法
院提出對蘇州瀚瑞微電子(Pixcir)公司的專利侵權訴訟,主因是瀚瑞微所銷
售的Tango S32微控制器應用在觸控螢幕或觸控板時,所具有能偵測同時存在
多指操作的技術,侵害義隆電子所擁有的美國專利U.S.5,825,352專利權,目
前該案由法院審理中;接著,民國99年5月14日本公司接獲由蘇州中級人民法
院的快遞(FedEx)司法文件,文件是簡體字未經翻譯,同時,送達回證所列示
的送達文書如:保全須知、法律文書送達地確認書、監督卡、五個嚴禁規定
等皆未檢附於信封中,且未經合法程序送達,文件之真偽難辨。其中起訴內容
經翻譯主要為義隆電子所發布之美國訴訟新聞,屬虛假宣傳之不正當競爭行為。
4.處理過程:本公司為求謹慎處理,經過多日的查詢求證,與海基會聯繫了解相
關規定,並直接向蘇州中級人民法院求證,並陸續等待查詢方的回覆,雖然目
前仍無法獲補正所有文件及程序而釋疑,但為保障投資人權益,特公告以上訊
息以說明原委。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義隆電子依規定在美國提告並發布新聞稿訊息,提供投資大
眾知悉是合乎規範的作法,並非蘇州瀚瑞微電子所稱之虛假宣傳或任何不正當
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