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7/1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0.3元股票股利,1.3元現金股利。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92年度盈餘分配541,298,174元,其中439,804,774元配發現金,餘
101,493,400元併同員工紅利23,000,000元,總計新台幣124,493,400元予以轉
增資配發股票,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發行新股12,449,340股(含員工紅利
2,300,000股),已獲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3年6月18日台財證一字第
0九三0一二七一五五號函核准在案。
董事會決議如下:
(1)配息、配股除權基準日:93年9月10日
(2)停止股票過戶期間:93年9月6日至93年9月10日止
(3)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依發行辦法第九條規定,自93年8月13日
至93年9月10日止,停止受理轉換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