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6/17
2.公司名稱: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99年6月15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報紙公告及各別通知。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於99年6月15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現金減資金額新台幣10億元整,銷除已
發行股份1億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17,549,100元整,分為271,754,91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三、現金減資比率約26.89944%,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各股東持有
股份,按現金減資比率分別計算,每千股換發約731.00557股(亦即每千股減少約
268.99442股)。
四、為此特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公告現金減資事宜。如 貴債權人
對於上項現金減資有所異議,請於本公告刊登後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表示異
議,逾期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